自然人
申请联办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逝者,其家属(或承办人)可提出联办申请:
(1)在我市辖区内正常死亡;
(2)逝者户籍所在地为广州;
(3)逝者为非户主、逝者为家庭单人户户主、逝者为家庭多人户户主,且未注销户籍。
(4)逝者非因患鼠疫、霍乱、天花、炭疽、艾滋、麻风、狂犬病等传染病致死;
(5)逝者遗体为非超期防腐遗体;
(6)逝者宗教信仰对遗体处理没有特殊要求。
我市户籍居民在外地死亡,已运回广州各殡仪馆办丧,且符合上述第(3)至(6)条件的,也可以申请联办。
注:家属已注销逝者户籍的,无法再申请其他事项联办。
可以申请联办哪些事项?
(1)遗体处理(含接运、殡仪业务);
(2)户口注销;
(3)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居民医保费重收、多收、错收退款;
(6)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销户及支取余额确认;
(7)停止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8)终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9)终止特困供养待遇;
(10)终止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保障待遇;
(11)开具火化证明;
(12)逝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13)停止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4)停止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5)停止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各类优抚优待待遇及各类抚恤补助的发放;
(16)停止老年人优待卡优待待遇。
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申请联办?
遗体被接运至殡仪馆后,丧事承办人即可申请“身后事一站式联办”。
(1)现场申办。申请人在经办殡仪馆现场填写“身后事一站式联办”登记表并核验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2)在线申办。申请人登录省政务服务网选择“一件事一次办” 或“穗好办APP”首页“民生一站式服务”“民政服务”选择“自然人身后事一站式办理”专栏,填写登记表,并在经办殡仪馆现场核验联办所需纸质材料。
申请联办需要现场核验哪些材料?
(1)出示逝者身份证原件;
(2)出示逝者户口本原件;
(3)出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3联;
(4)出示承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各联办窗口咨询电话